1.维修电工必须持电工资格证上岗,严格执行相应“电气安装、操作规范” 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不发生责任事故。
2.按要求完成维修工作任务,认真复查维修过程和可能与之相关情况,不留隐患,认真填写工作票(维修工票)相关内容,对于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保证全校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随时对供电系统进行维修、维护,排除故障。对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向维修管理人员、所长,科长汇报。
4.当校区维修范围内出现紧急情况时,如领导不在岗,应做到随时处理。
5.不准擅自拆除、增加或改变供电系统原器材型号和参数,不得擅自改变接线方式。
6.严格执行不安全不操作、不安全不施工、不安全不验收、不安全不送电规定。
7.按工作命令执行停、送电操作,停、送电严格执行相关操作程序及规程。
8.维修过程出现的情况,与用户沟通情况,要及时向维修管理人员、所长汇报。
9.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私自串岗,热爱集体,团结同志。
10.工作时间内不饮酒,不做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情,保持工作场所内的卫生清洁。
11.工作过程中禁止电霸作风,不得私自停、送电(故障停电除外)。
12.配合经部门允许的外来施工单位做好设备维护和改造工作。
13.认真执行“电工岗位防火职责”,不损坏、不挪用、会使用消防器材。
14.认真履行“电力一部维修电工岗位近期工作要点”。
15.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管理条例、部门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维修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