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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办、安技科工作职责

 

2020年09月08日  点击:[]

  一、贯彻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校能源审计、能耗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三、负责接待上级有关节能部门的节能审计、考核工作; 

 

  四、负责节能宣传、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五、负责节能监管中心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水、电费收缴对外结算工作; 

 

  七、负责全校节能监管、指导及巡查工作; 

 

  八、负责全校水、电表计量器具的维护、维修工作; 

 

  九、负责全校电梯、防雷、放射源及放射装置的日常监管及检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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