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
邀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和省教育厅等七厅局《关于加强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我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处务会研究决定对食堂以下大宗物资项目采取邀标的方式确定供应企业(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食堂为师生健康服务的方向,以规范食堂采购管理和降低食堂运行成本为切入点,从源头上严把学校饮食质量关和安全关,切实维护学生利益,从而实现学生身体健康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成立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评标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大宗物资邀标整体工作,审核邀标工作实施方案、邀标公告、邀标文件和指导合同签订等事宜。
组 长:陈 军
副组长:常维东
成 员:产业处、纪检监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人员。
评标小组下设考察组、工作组:
1.考察组
组 长:陈 军 常维东
成 员:产业处、纪检监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对拟供应企业(商)所在地、资质证照、经营规模、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2.工作组
组 长:陈 军 常维东
副组长:太 鑫 赵永强 尹 威 徐 雷
成 员:马 哲 杨 帆 刘继坤 张新宁 马宏亮 杨伟明
职 责:邀标工作的计划与组织实施、拟供应企业(商)资料收集整理、负责对外信息发布等。具体包括:
(1)起草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邀标工作实施方案、邀标公告和邀标文件、评审标准、评标办法等相关材料。
(2)发布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邀标公告。
(3)发放、收取申请供应企业(商)的邀标文件、投标材料。
(4)拟定邀标评审程序、方案,负责现场评审信息的统计、发布和公示工作。
(5)签订合同,收集合同文本。
(6)组织实施供应企业(商)对产业处饮食服务中心供货事宜。
(7)负责其他相关邀标工作事宜。
三、项目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2017HSDCYCWZYB
五、邀标内容
1.邀标项目需求:
本次邀标项目共分6包,项目概况如下:
标包号 |
采购 项目 |
质量要求 |
年约需 求 量 |
计量单位 |
确定供应商数 |
邀标 保证金 |
1 |
面 粉 |
水分不超标、面粉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手指捻捏时无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无异味。 |
22.5万 |
公斤 |
2 |
1万元 |
2 |
豆 油 |
非转基因大豆油、呈黄色至橙黄色、色泽透明均匀、无杂质、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符合相应产品执行的有效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
1.4万 |
桶(10L/桶) |
2 |
1万元 |
3 |
禽 类 |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冷冻禽类产品包装完整、须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须符合产品卫生检疫标准、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产品重量必须与包装箱标识一致。 |
6万 |
公斤 |
2 |
1万元 |
4 |
猪肉类 |
生鲜肉类:净瘦肉、五花肉、猪肝、排骨、猪油、猪血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脂肪洁白、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冷冻食品包装完整,须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须符合产品卫生检疫标准、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产品重量必须与包装箱标识一致。 |
4.5万 |
公斤 |
2 |
1万元 |
5 |
蛋类 |
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壳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不流散、蛋黄丰圆隆挺、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 |
8万 |
公斤 |
2 |
1万元 |
6 |
调料类 |
水分不超标、色泽不发暗、无杂质、 无异味、无霉变。 干货类: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无虫蛀、无杂质。 |
白糖1.5万 淀粉1.5万 味素0.5万 |
公斤 |
2 |
1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所采购的货物主要技术参数、采购需求详见各类别邀标文件第三部分。
2.邀标数量:以一年内预计需求量为邀标数量,实际需求量以每次订单通知为准。
3.邀标范围:面粉、豆油、禽类、猪肉类、蛋类、调料类(面粉、豆油、禽类、猪肉类、蛋类将采取企业(厂家)直接供货;其中面粉只邀请厂址在河南省、山东省企业(厂家);豆油只邀请厂址在黑龙江省企业(厂家);禽类、猪肉类、蛋类只邀请厂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优先)企业(厂家),禽类、猪肉类须具有现代化生产线并能提供分割肉;调料类只邀请哈尔滨市在南极、哈达、润恒等三家批发市场具备销售功能的企业或代理商。)。
4.合同期限:2017年2月20日至2018年2月19日。
5.交货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江北校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6.交货时间:乙方每天上午8:00至10:00将订单内所有食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送货期间的车辆运输、人工搬运货物及返回期间车辆的安全、费用均由供应企业(商)负责。
六、供应企业(商)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企业(商)资格条件。
2.供应企业(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所投食品。
3.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本地具有售后服务能力,外地企业应有能够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
4.投标人所投供应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食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投标人必须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能独立完成邀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企业(商)。
6.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四证合一的还须具备开户许可证。生产企业须有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生产企业授权证明;面粉加工企业要具有食品加工许可证。如果某项目有直供企业申请准入,则不再接受该项目代理商的申请要求。资质证照不全或无独立经营场所以及经营场所与资质证照不符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分和准入+。
7.申请企业(商)须是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与本企业(商)名称、销售项目以及销售品牌相符的普通发票(机器打印,手写无效)。
8.申请企业从事过高校学生食堂供货的行为优先,应具有相应的资金保障。面粉、油类直接供应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猪肉、禽类直接供应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淀粉直接供应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白糖、味素、酱油、醋直接供应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蛋类直接供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每月保证学校延迟返还供货方货款的企业优先。
9.申请企业提供的商品要符合国家的质量检验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且能提供30天内的第三方质检报告。其中面粉须符合GB 1355-1986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面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对包装、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以下商品同面粉)、大豆油须符合GB 1535-2003标准、马铃薯淀粉须符合GB/T 8884-2007标准、绵白糖须符合GB 1445-2000标准、酿造酱油须符合GB 18186-2000标准、酿造食醋须符合GB 18187-2000标准、冻猪肉须符合GB2707-81标准、鲜猪肉须符合GB2722-81标准、冻禽肉须符合GB2710-81标准、鲜禽肉须符合GB2724-81标准。
10.畜禽产品参照《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2009年),须是地市级及以上或相当于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企业或使用其屠宰产品的加工企业,并持有定点屠宰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检疫合格证、税务登记证、质监局检测报告等。其中冻品须有包装(有商品标识和加封标识)。
11.申请企业的供货行为要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无违法、违规或不良经营记录,在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具有较为丰富的经营经验,能承受市场经营风险。
12.申请企业(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提供货品,须在三家大型超市、连锁店或批发市场售卖,并低于市场价格(提供超市、连锁店或批发市场的详细地址,供货后,如供货价格高于超市、连锁店、批发市场售卖价格,我方将停止其供货)。
(2)提供货品的详细供应地。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终止(1年内)不能涨价。
(4)货品在市场的促销活动价格要及时报告产业处,产业处饮食服务中心享受本货品在市场的促销价(在哪些市场参加促销,供货商提供详细情况报告)。
(5)饮食服务中心采购人员将定期走访市场进行调研,如供货市场价格低于合同签订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进行结算。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七、邀标程序
1.评标小组起草讨论并通过“实施方案”,发布邀标公告。
2.凡符合邀标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提出书面准入申请。按要求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并提供(1)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开户许可证;(6)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7)所供食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8)所供食品批次检验、检疫合格证;(9)畜禽定点屠宰证;(10)供货食品在三家大型超市、连锁店或批发市场售卖的证明(照片且加盖公章);(11)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证明、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1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证明其他材料等资料。
3.对提出准入申请的供应企业(商),产业处会同有关部门按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小组对审核合格供应企业(商)递交的上述材料复印件留存,原件归还企业(商),发放邀标文件并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企业(商)。
4.产业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将组成考察组,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企业(商)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是对企业(商)所在地、资质证照、经营规模、供货能力、配送能力、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中对企业(商)资质证照和商务分进行评分,满分20分制,考察得分以考察组成员平均分为准,平均分低于12分为不合格。考察中发现企业(商)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考察评分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潜在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邀标文件的基础上,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本次邀标活动。参加投标人向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中标供应企业(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企业(商)如数退还保证金,其中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类项目低于三家供应企业(商)报名按流标办理。发布开标通知。
5.召开现场开标评审会。由评标小组结合考察情况对供应企业(商)提供的食品价格、食品和标书等质量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开标评审满分为80分,供应企业(商)现场开标得分为评标小组平均分。供应企业(商)综合得分为考察得分+现场开标得分,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将不作为供应企业(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企业(商),按限额录满为止(如第二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投标人,由评标小组再次投票产生供应企业(商))
6.邀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次邀标项目邀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7.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八、实施步骤
1.发布公告:产业处发布《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邀标公告》,2017年1月29日至2017年2月5日。
2.申报及资格审核阶段:申请企业递交材料,工作审核组负责申报材料的收取,产业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出实地考察企业名单,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7日。
3.考察阶段:产业处组成考察组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2017年2月8日开始。
4.开标阶段:实地考察结束后另行通知。由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结合综合排名和确定供应企业(商)限额确认最后中标供应企业(商)。
5.公示阶段:产业处对通过评审的中标候选企业(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6.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产业处于2月20日前与供应企业(商)签订供货合同。
九、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进一步提高对伙食物资准入企业工作评审重要性的认识,以评审工作为抓手,全面提高供货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坚持集体评审工作程序,严格履行评审工作的职责,保证工作公平公正,过程公开透明。
3.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
2017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