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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邀投标工作纪律

 

2020年09月10日  点击:[]

  

  

 

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开标会议工作纪律

 

 

 

1.与会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会议,投标人迟到或缺席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保持会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3.与会人员应在指定会议室就坐,不得随意走动。

 

4.会场内严禁拍照和摄像。

 

5.投标单位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个投标单位控制在两人以内)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6.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上交工作人员,严禁打电话影响会场秩序。

 

7.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不得随意大喊大叫,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勒令其退出开标会场;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投标人不得私下与评标领导小组成员接触,不得向评委施加影响和打探评标情况。

 

9.所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内容及其他有关情况。

 

10.在公布投标文件价格后,投标人方可离开会场。

 

 


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及其成员工作纪律

 

 

一、评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成员应按时参加评标活动,验明身份并签到后,方可进入评标现场。

 

三、评标成员必须坚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直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五、禁止评标小组成员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未发现收受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六、评标小组成员在到达评标现场前应自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禁止打探有关产业处(或其代理人)、投标人及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七、评标小组成员到达评标现场后,必须上交通讯工具,统一保存。

 

八、评标小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服从监管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将投标文件带出指定的评标区域。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和带走与评标有关的资料。

 

九、评标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十、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用有碍评标公正性的个人意愿暗示、影响其他评委或串通评委集体作弊。

 

十一、评标小组成员酒后严禁参与评标。

 

十二、评标小组成员严禁在未填写评标内容和结果的空白表格和文件上签名。

 

   


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一、产业处前期应如实发布招标信息,确保招标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

 

二、产业处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歧视潜在投标人。

 

三、产业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四、评标时,产业处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打招呼或发表可能影响评标专家客观、公正评标的言论。

 

五、产业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产业处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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