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要以统一限量,控制备品使用数量以及节约经费开支为原则。
二、中心的物资、材料、设备的采购要根据物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采购数量。
三、采购按计划进行,集中采购,本着货比三家,择优择价采购,以保证质量前提下降低价格的原则。
四、采购物品时必须有正规的发票,交付保管员清点过数后入库,票物相符,采购人、保管员、领导三方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在物品库存不足,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特殊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则,选择直接去商店购买或者订购的方式。
六、所采购物品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
七、临时接待会议可按需要应急采购。
八、计划外物品采购要同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购置的理由。
九、对库存物品每月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盘点,要求做到与账物相符。
十、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宴请、馈赠,不得与供应商发生人和现金来往。
十一、采购活动没有按上述程序办理,视为私自采购,一经发现,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私自采购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