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校教职工:
按照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2025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统计发放工作现已开始。本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范围为在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人员和校聘人员,具体要求和说明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做好本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统计发放工作,详细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发放表”),做到准确、无遗漏。
1.审核时间:2025年4月9日--4月16日,8:00-11:00;13:30-16:00。
2.请各单位指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发放表(一式两份)及独生子女证原件送至江北校医院215室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3.经审核通过的发放表电子版请发送至gaohe66666@126.com。
二、相关说明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5元,全年60元,截止到18周岁(今年截止到2007年出生的子女,发放到出生的月份)。例:某同志有一个女儿,2007年7月出生,则其今年获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5(元)×7(个月)=35元。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资格的认定标准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准,未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予认定。
3.已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人员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4.发放表填写时,请认真核对教师工号及姓名。子女出生日期统一格式为:××××年×月(无需填日),如:2025年04月。
5.咨询电话:0451-88060232,高老师。
产业处校医院
2025年4月7日